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一般是12.2万元,如果投保人无责,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12100元。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对方死亡了自己就一定会被判刑,也一定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至于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也分成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比如说自己有责任的,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整体计算下来超过了12.2万元人民币的话,超过的部分就得自己承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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