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与定罪免处的方式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乃是针对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这一恶劣行径所确立的罪名。所谓“定罪免处”,即是对已经构成犯罪事实的行为加以明确认定,然而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危害程度低微,故而可豁免对其实施刑事处罚。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故意伤害罪的基本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主动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积极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等等,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法作出定罪免处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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