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是哪些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故意伤害乃故意对他人身体施加伤害之行为。
此种行为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该罪名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最为普遍的犯罪形式。 2、要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实际实行了伤害行为。 这里所说的“伤害”则是指对于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行为。 该行为的具体形态可能包括摧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诸如切断手指、刺瞎眼睛等; 以及破坏人体器官功能的健全状态,例如使人丧失听力、视力、甚至神经功能失调等。 然而,这些伤害形式都必须以非法方式施行。 因此,若基于正当防卫或其他法律允许的原因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在法律上并不能视为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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