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接受故意伤害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无罪不起诉情形:
首先,如果该行为情节微小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那么法院有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那么司法机关也不再具备起诉的权力; 接着,如果某人经过特赦令被免除了刑罚,同样可以避免被起诉; 再者,如果某项犯罪行为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类型,并且受害人没有提出控告或者撤回了控告,那么司法机关也无法进行起诉;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那么司法机关也无法进行起诉。 此外,还有其他法律条款规定了某些情况下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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