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满18岁犯了法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罪犯如在犯罪行为实施时年龄尚未达到法定免责标准的十八周岁,应对其予以适当的从宽或减轻惩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罪行,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并导致他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他人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并追诉的,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依据上述三款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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