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防卫成立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特殊防卫制度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指向正在进行中的犯罪行为所实施的措施; 其次,该伤害行为需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如凶杀、抢劫、强奸、绑架等恶劣的暴利犯罪; 再者,为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利益,防卫行为在性质上应具备严重性、强度上具有暴力性且在时间上务必具有紧急性; 最后,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或伤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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