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搡对方,也无伤,算打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单纯的推搡行为并不等同于我们所述的“打架”,除非推搡过程中对人体造成了实际的伤害。 其次,当这些推搡行为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那么可以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打架”。 值得注意的是,若导致对方受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将构成犯有“故意伤害罪”这样的严重后果。 所谓“故意伤害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非正常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乃至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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