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学校被打捅死人算故意杀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他人蓄意派遣所部人员对本人施以暴力袭击,而我方不得已挺剑相向导致对方身亡,那么判定此事件性质时便需要依据不同情境加以区分。
例如,若行为主体在主观意愿上仅旨在实施伤害行为,则应当被归类为故意伤害罪;反之,若行为主体的主观意图在于直接剥夺他人生命,则应被划分为故意杀人罪。 尽管二者在实质层面都引发了生命消逝的结局,然而他们在主观意愿的构成因素上却存在着明显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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