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8岁以下不用负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满十八周岁之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特定情况,须依据实际状况进行详细剖析与妥善处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者即视为完全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层。 因此,只要他们实施了犯罪行为,便必须积极履行相应的刑事责任义务。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者,则被视为相对负有刑责年龄阶段。 在此年龄段下,若其触犯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类重罪,理应负起刑事责任。 但倘若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犯罪行并非以上八大类,司法机关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再者,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司法机构将不施予刑事处罚。 然而,对其家长及监护人应要求实施严格管教,在必要时刻,甚至可考虑交由政府收容教导。 此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时,法院应给予从宽或减轻处罚。 最后,已满十二周岁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罪,若致他人死亡或者采取极端残酷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导致严重残疾,且情节极其恶劣,依法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后,仍须负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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