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掐脖子算不算殴打他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掐脖子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殴打他人,这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如果掐脖子的行为导致对方受到轻微伤害,行为人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掐脖子的行为导致了对方轻伤及以上伤害,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具体的刑罚会根据你的行为导致的后果、你的动机和态度、你是否有前科等因素来确定。 综上所述,掐脖子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殴打他人,并依法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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