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判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宣告之日起算,在判决宣告之前所进行的羁押期限不得用来折抵刑期。这是因为无期徒刑作为一种介于长期性有期徒刑与极端严厉的死刑之间的刑罚类别,旨在剥夺罪犯终生的自由。有关无期徒刑刑期计算及羁押期折抵问题在此需特别强调,其刑期由判决宣告日起计,而在判决宣告此前已经实施的羁押期限则无法用于折抵刑期。
此外,当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之后,罪犯将开始执行有期徒刑,但先前的羁押期限同样无法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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