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死后遗体处理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范,对已被判处于死刑之被告人的遗体,应遵照规定期限通知其亲属前往领回;
如遇具备火化条件的案例,也须同时通知亲属领取遗体之骨灰。 若逾期未进行领取,则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相关尊属机构予以处理。 关于死刑罪名被告之尸体或其骨灰的具体处理流程及结果,均需详细记录于案卷之中。 而对于已经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执行完毕之后,以下几种情况下的死刑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以被合法利用: 1.若无亲属愿意接收或无法联系到亲属的; 2.死刑罪犯本人自愿将尸体交付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医学研究和教学使用的; 3.经过亲属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后,方可进行利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死刑罪犯执行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可以允许其家属认领。 第三条 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 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 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