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的种类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制裁的话题,我们在此展开讨论。
刑事制裁呈现两大部分,主要包括主刑及次要刑罚。 其中,主刑制约着犯罪分子的行动以及行为规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对于管制措施,其作用在于限制罪犯的活动范围,以便于促使其更加安分守己;而拘役与有期徒刑这两种刑罚模式则强调改造教育,其持续时间根据罪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决定; 至于无期徒刑,罪犯将需要永久地被囚禁在监狱中,直至达到释放条件;而最后的死刑,只是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终极手段,如涉及到重大的杀人案件等。 而次要的刑事制裁措施,即在主刑之外再施以其他惩罚,则包含了三个主要方面: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对于罚金而言,其目的是为了要求罪犯为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或是向社会缴纳一定数额的责任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区分于前两者,它用以约束罪犯参与任何政治机构或职务;而没收财产则是对罪犯通过违法途径获取财产的彻底剥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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