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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首次遭受刑事调查机构询问或施加强制措施之日始,即享有合法的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
此种情况下,辩护律师须以出示其本人所持有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所属律师事务所以及其受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形式,向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详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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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4: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