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怎么才能撤销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刑事案件的立案进行撤销,须满足特定必要条件。
若案件本身并不存在实际犯罪行为或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对社会危害程度极低,不足以被视为犯罪; 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溯时效期限等情形,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与核实之后,方可撤销立案。 另外,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有权力选择撤回自诉请求,此举亦将使刑事立案得到相应撤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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