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了能不能撤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审定立案后,能否撤销此案,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评估和判断。
若所涉事件性质轻薄、影响微弱,无法构成犯罪行为的; 又或者犯罪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期的; 甚至是经过特赦令宣布免除刑罚的等情况下,是有可能将此类案件予以撤销的。 然而,若此类事件涉及到严重的犯罪行为,以及证据确凿充分,大多情况下是不会被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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