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过了就无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宣告无罪。
所谓的追诉时效,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行为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间。 若犯罪行为已然超出了此种时效期限,通常情况下,司法机构将不会再对此类罪犯进行刑事责任的追究。 然而,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案件立案调查,或是在人民法院正式予以受理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另外,倘若被害人在追诉期限之内提出控告,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而非不予立案,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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