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了还能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一旦决定立案调查,是否能够撤销此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例如,如果此案件并不具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又或是该罪犯获得了特赦令从而免除了其法律责任等等特殊情况下,那么完全有可能撤销此案。 然而,从通常的情况来看,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再撤案的现象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较为罕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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