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赌博提供场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这一行为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其具体情况往往取决于多个方面。
首先,需提供专用性质的赌博场所,同时还需要从赌博中获取足够数量的利益。 其次,如果在较短时间内,频繁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那么这种行为也可能被视为违法。 最后,如果因为提供赌博场所而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例如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那么这种行为也将被视为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从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当予以刑事立案并进行追究: 第一,抽头渔利的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元; 第二,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万元; 第三,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超过二十人; 第四,开设赌场者向参与赌博者提供的赌资总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万元,或者获得的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元; 第五,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活动; 第六,其他构成犯罪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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