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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立案了怎么撤销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警方立案处理的问题上,能否撤销立案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
倘若在立案侦查之后发现所谓的犯罪事实实际上并不存在、或是所涉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视为犯罪、亦或者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么此类案件很有可能被撤销。
通常而言,若报案人出于各种原因自主提出撤销案件的请求,他们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另外,如果案件的发生源于误解或误报,经过严格审查后确认其并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公安机关也有可能批准撤销该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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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