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前主动退赃公安没收钱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诉讼立案之前,若行为人自主地退还了非法所得,然而公安机关却并未予以接收这笔款项的情况下,则这种情况便需要通过具体深入的分析和判断,结合相关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审查与评估。
通常来讲,当事人自动清偿其非法所得的行为,无疑是一种具有积极价值的行为表现,其有助于缓解事态的紧张程度,也或许能为接下来的处理工作带来有益的影响。 然而,公安机构没有接收这笔非法资金的原因,可能源于多个层面的考量,比如案件本身的严重性、所提供的相关证供,以及严格遵循着的法律程序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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