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对方不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在遭遇敲诈勒索罪时遭受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处理,首先务必清楚了解公安机关拒绝立案的具体缘由。
这种情况可能源于证据收集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 在此基础上,您有权向做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提起复议申请,若对此复议裁决仍然持有不满态度,还可以进一步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复核请求。 与此同时,您亦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请求,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展开全面审查,如发现应予立案却未予立案的情形,检察院将会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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