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触犯非法拘禁罪,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其标淮涉及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抑或是通过除此以外的方法来达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文规定,此类行为一经确定,即刻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而当谈论到具体的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时,我们需着重考虑非法拘禁行为的时长、拘禁的形式、操作过程中是否包含殴打、侮辱等严重情节,乃至是否对被拘禁者产生重伤甚致死亡的恶劣后果。 值得关注的是,如若非法拘禁行为致使他人受到重伤乃致死亡,或者在实施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导致他人身体残疾或丧命,都将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或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条款予以严厉定罪处罚。 再者,如有为达成索债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情况发生,同样会依据上述规定加以严惩。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造犯非法拘禁罪者,将会面临从严惩处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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