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对信用卡盗窃罪的定义和范围,其立案标准通常如下所述:
犯罪分子通过采用诸如伪造、虚假注册身份证明、利用已失效或废弃的信用卡、以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等手段,实施欺诈行为并使受害者产生损失,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全部5000元及以上价值的财物被骗走或者恶意透支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时,此类案件才会被认定为属于刑事犯罪范畴予以立案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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