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设赌场罪所采取的量刑措施,相关法条明确规定如下:
倘若行为人被判定犯有设立赌场罪行,其将面临漫长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且需要承担罚款惩罚。 然而,如果案件的情节严重程度达到极致,那么行为者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包括长达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此类案件会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一旦符合立案标准,则应当予以立案侦查追踪,这也是该罪名最早被预测或发现的阶段。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将视为立案标准: 行为人以盈利为首要目的,聚众参与赌博活动,且其中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就应视为具备立案需要追认的条件: (1)组织三个及以上的人员参与赌博,且其抽头渔利的金额累加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 (2)组织参与赌博的人员超过三人,累计赌资数额高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3)组织参与赌博的人数超过三人,合计参与赌博的人数达到了20人以上; (4)组织10位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籍公民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从赌局中获取回扣或者介绍费的行为; (5)其他场合下参与聚众赌博的行为,应视为需要成功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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