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的三个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所需满足之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案件须依照法律规定而归属于本司法机构的管辖范围; 其次,倘若经过对案源资料的逐一审查(包括控诉书、举报信以及自首自供等)确认了确实存在的犯罪事实; 最后,依据该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考虑是否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案件并非应在其自身管辖范围内处理,便应该将其转报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若是无明确犯罪事实可证,或者犯罪事实极其轻微,并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者,则应保持案件不予立案的状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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