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期限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追诉时效的期限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同时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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