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是一次还是合计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向受贿罪进行判定时,不能仅仅依据其次数作简单的判定,精准全面的考虑因素包括行贿的额度、行贿的对象以及行贿行为的具体情节等等。
通常情况下,即便行贿的次数较多且每次的金额相对较小,但当这些数额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仍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了向受贿罪。 反之,若一次性行贿的金额极为庞大或情节极其恶劣,那么这一次的行贿行为便有可能直接构成犯罪。 总而言之,对于向受贿罪的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综合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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