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立案线索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犯罪的立案侦查线索往往凸显出以下几个方面要素:
首先是行贿人在幕后支付了巨额款项或留下了价值不菲的财产,例如大额流通货币、珍贵礼品、房产等实质性资产的赠予; 其次是行贿人明确指示他人提供非法利益的意图及其实际行为的表现形式; 再次就是受贿人接受了上述不当财物,以及为行贿人行事牟利行为的确切经过; 同时,还需要关注的是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利用权力获取金钱利益的交易迹象,例如言语洽谈记录、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中的内容; 最后但同样具有重要性的,就是证人的陈述证词,这些证词亦可能成为揭示案件真相的重要线索来源。 总而言之,只要有充足根据证明存在至少一种行贿行为及追求不正当利益的案情状况,就极有可能引发行贿罪的刑事立案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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