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主动投案的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嫌贪污罪的当事人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罪行为例,若能如实供出自身所犯下的违法行为,便可视为自首。
在此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自首者可以从轻或减轻惩罚。 在具体案件中,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甚至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 当事人主动投案这一行为,充分体现了其对自身罪行的深刻忏悔和反省,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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