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财产往往会被判定为“受贿罪”。
而所谓的“受贿罪”则是指那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求财物,或是以权势为诱饵,不当接受他人赠送的财务,并为对方提供某种便利或好处的行为。 尤其当此类行为是由当事人主动发起时,便更加突显了其行为的主观恶意深重。 然而,是否真的构成受贿罪,还需要在全面分析和考量所有涉及到的相关细节,包括所寻求的财物数量、目标值、实施此项行为的意图以及行为主体的地位等多方面因素之后,才能做出最终判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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