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金额以拿到手的钱为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受贿罪进行金额确证时,我们不能仅仅依据实际收到的金钱来作出判断。
相反,如果受贿者已经实际获得了财物,或者能够合理预见并期待未来获得财物,那么即使这些财物尚未真正进入其控制范围内,仍然需要将其纳入受贿总额的计算中; 例如,受贿者已经与行贿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明确共识,甚至正在采取具体行动以期获取相关财富资源,在此类情况下,相关计划和预期都应当被视为受贿金额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