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元以上算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贪污犯罪的判定金额界限,其实际设定并非仅是依据其具体的涉案金额大小。
为此,贪污犯在涉及到的总金额为三万元人民币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情况下,将被视为情节轻微的情况(即“数额不大”); 当贪污犯所涉贪污行为的总金额为二十万元人民币至三百万元人民币之间时,将被划归“数额富裕”范畴内(“数额巨大”); 然而,若贪污犯涉及的总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则将被认为是最为严重的恶劣行径(即“数额极其庞大”)。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对贪污行为的执行手段、贪污得款的性质以及由此导致的种种不良结果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性审慎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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