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判三年半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犯受贿罪而被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者,理论上存在获得减刑的可能性,然而需符合特定的条件方能实现此愿景。
其中包括:严谨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主动自愿接受相关教育感化并表现出明显的悔悟之情,以及在其行动或言语中展现出一定程度以上的可称为立功的行为等。 然而,减刑亦须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与标准,以维护司法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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