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有没有起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贪污罪的追究时效问题确实不容忽视。
所谓追诉时效,乃是指依据刑法所规定的有效期限,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 对于贪污罪而言,其追诉时效的长短主要取决于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被判处的刑罚。 通常情况下,若贪污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追诉时效为五年; 若贪污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追诉时效为十年; 而若贪污金额已达到极其庞大之规模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形,则追诉时效将延长至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相关案件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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