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罪在主体方面并未涵盖到单位。
贪污罪的责任主体乃为国家公职人员或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所委托,负责对国有财产进行日常管理与运营的相关人员。 尽管民事主体亦有可能涉及其他有关经济犯罪范畴,然而在贪污罪的问题上,其承担义务的主体仅限于以上特定人群个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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