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是必须并处罚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法中,对贪污案件的量刑处罚并非一律将罚金作为附加刑加以惩罚。
实际的量刑标准是基于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与涉案金额大小而给予决定的。 比如,对于那些贪污数额达到较大规模或者具备其他严重情节者,法院通常会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附加罚金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戒。 然而在另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了更加恶劣的情节时,罪犯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且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当贪污数额达到极其庞大的程度,甚至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时,罪犯将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要被没收所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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