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受贿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于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进行司法判定时,通常将参考由所有参与此项罪行的人员所累积的受贿总额。
若在此类共谋性受贿案件中,各个同伙的实际接受贿赂金额与总金额之间有所差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根据他们各自所获得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 然而,涉及到主犯这一角色,受贿总额便应被视为主要参照依据。 而对于从犯的判决量刑,则需依据他们自身所得的具体金额以及他们在此次共同犯罪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来进行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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