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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国家工作人员6万以下如何定罪
分类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非国有机构工作人员所收取的贿赂达六万元人民币以下,未能触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法律框架下的立案追究门槛,那么这通常并不构成犯罪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的相关条款,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帮助他人获取利益,或者在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手续费,并将其占为己有,且金额超过三万元人民币,则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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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