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收2000元钱后退还怎样处理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公职人员收受金额为2000元且在事后已将款项返还的处理方式,我们必须审慎地评估当事人的主观动机以及相关事件的具体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若该公职人员在收取这笔款项时并无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恶意企图,同时在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之后能够迅速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退款,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将此种行为视为情节较为轻微的违规行为。 然而,尽管如此,此类行为仍然有可能面临来自所在单位内部的纪律处罚,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公职人员所收受的2000元金额尚未达到我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但是从道德和职业操守角度来看,这类行为无疑是不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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