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50万元自首判几年以上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擅自挪用公款达五十万元并自首的量刑问题,需全面权衡各类复杂因素。
依照常规法律法规,擅自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是拘役; 若擅自挪用公款金额特别庞大,则可能面临长达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 然而,若在进行违法活动时自我首告罪行,按照法律规定将可受到酌情从轻或减轻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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