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借钱给别人属于借条还是欠条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我借钱给别人属于借条还是欠条? 借钱给别人,应该让借款人写借条,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 (1)证明对象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不同。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三、有借条不还钱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只要是借贷关系,就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借条是借款人书写的,写完借条之后,双方要仔细核对借条当中的内容,例如借条当中的名字必须跟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一致的,在借条结尾的部分,一定要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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