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员工收取回扣犯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员工接受回扣皆属于违法行为。
若员工趁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或未经许可私自接收他人财物,并且将这些财物用于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这种行为不仅给公司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对健康、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了严重冲击。 然而,关于"数额较大"这一衡量标准,在实际的法律实践过程中,会因具体的司法解释以及案件的特殊性而有所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未经许可私自接收他人财物,并且将这些财物用于为他人谋取利益,那么,只要其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相应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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