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处罚的钱最后交到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下,对于受贿罪责的惩罚,其作为被告人违法所得的全部财款,必须依照相关法规进行追缴或要求其全额退还给受害者。
对于合法属于受害者所有的财物,也应尽快归还给他们。 而对于被没收的违禁品及作为犯罪所使用的被告方个人财物,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的没收程序。 所有被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需无条件地上交给国家财政部门,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在受贿罪的案件中,被告人被判罚的罚金以及追缴回来的违法所得,同样需要依法上缴至国家财政部门,以此来维护国家的财政秩序并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