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受贿罪30w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章制度,国家公职人员若被查实涉嫌接受贿赂高达30万元人民币,则属受贿金额巨大之行为。
按照原则上的定性标准,此类行径应当在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刑事责任判定,同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富作为附加惩罚。 关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涉案数额以及其他犯罪情节等综合因素来作出合理的判断与裁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明确指出:对于犯有贪污罪犯罪行为者,应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依照以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二)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富的严厉制裁。 在此基础上,若贪污数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达到3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数额巨大”范畴。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在实际量刑过程中,还会充分考虑到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退赃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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