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期限,需依据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来予以界定和明确。
具体而言,针对挪用公款罪,其法定刑罚将随着犯罪情节的严重度呈现出多样性与变化性。 一般情况下,对于挪用公款达到数额较大量级且逾期超逾三个月尚未归还,抑或虽然未逾三个月,但涉及到较大数额的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若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对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归还的情形,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倘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即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即为十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即为十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追诉时效即为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进行追诉,则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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