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利用工作之便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受贿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做出精确的判定时,往往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
从一般性的角度来看,倘若国家公职人员依靠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利,负责、管理或者具体处理公共财产事务的便利条件,从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进而为他人谋求私利,那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认定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受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