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和串通投标罪如何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贿罪乃是一项严重罪行,其定义明确规定了行为人为获取不当个人或团体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是其他从事公务之人员赠送财务之危害性行为。
就处理此类犯罪案件而言,首要步骤就是要确认是否真的发生过此类犯罪行为及其相关证据,其中涉及的包括具体的行贿财物、受贿之人以及行贿的真正意图等等。 在此过程中,刑事侦查机构将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涉嫌行贿行为进行并搜集各种必要的证据材料。 倘若证据确凿无误,那么这些材料就会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审查并提起诉讼程序。 另外,串通投标罪则是另一类型的重大经济犯罪,其主要特征在于投标人之间互相勾结,通过操纵投标价格来损害招标方或其他投标者的合法权益,且情节严重。 在处理这类犯罪案件时,我们需要仔细审查整个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同时也需关注投标人之间的通讯记录及资金往来情况,以便准确判断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以及其严重程度如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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