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人会不会被判处贪污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普通民众并不易被判定为犯有贪污罪之嫌。
贪污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或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之人员。 关于何谓国家工作人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给出了详细解释:即指向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均应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因此,若非以上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主体,普通民众并不满足贪污罪的主体构成要素,故而难以被判定为犯有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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