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可以定罪免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贪污罪确实存在被宣告无罪的可能性。
所谓贪污罪,系指国家公务员通过职务之便,将公款进行侵占、盗窃、诈骗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非法攫取的犯罪行为。 关于是否允许此类案件撤销判决作出免除处罚的决定,除了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客观因素之外,更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自首情况、服罪态度以及其在案发后的悔过表现等主观因素。 若贪污金额较小且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还赃款,甚至有立功表现的话,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无罪释放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